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徐返校审批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发布时间:2020-05-20浏览次数:819

各部门、各学院: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职工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指引》(苏校防组〔202030号)、《高校开学期间疫情防控常见问题处置工作指引》(苏校防组〔202057号)等文件通知以及《徐州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工作方案》《教职工返校健康申报和返校审核工作注意事项》规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离徐返校审批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做好返校审核工作。返校审核结论为“正常返校”人员,各部门、学院可视需要安排其返校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返校后的工作和活动须遵守学校防控管理各项规定;“暂缓返校”人员符合返校条件后,经所在单位重新审批为“正常返校”的,方可入校开展工作。

2.一律暂缓教职工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对于出行目的地,出发前属于低风险地区,在出行期间或返徐后被列为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的,返徐后必须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

3.严控教职工到外省市参加交流、讲学、参观、学习等活动。已返校及已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因公、因私确须离徐的,除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干部外出请假报备程序和请假、出差审批程序外,还应至少提前3天履行疫情防控期间离徐审批手续,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报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尽可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要做好旅途自我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返徐后须如实向所在单位报告行程史,提供更新后的健康码,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教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离徐和返校审批程序如下:

1)教职工提出申请。填写《徐州工程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离徐审批表》(OA系统—工作审请—学校审批—离徐审批),报备详细行程信息;

2)所在单位审批。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具体审批意见;

3)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批。中层干部离徐须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批准同意,其余教职工离徐须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同意。

4)返校前,在《徐州工程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离徐审批表》(OA系统中原路径)中填写返校信息,并附当日健康码进行返校申请。

4.及时做好离徐/返徐信息报备工作。各单位应按照疫情防控信息上报要求,及时将审批通过的教职工离徐返徐信息和重点关注类型人员信息在人事处相关报送系统上进行登记、更新。

5.继续做好重点人群信息管控。根据省市动态发布的各类中、高风险地区,各单位应及时排查、追踪和报送有相关旅居史人员信息,按规定调整其返校类型,同时安排专人及时与教职工本人做好沟通工作;健康码赋码规则后台动态调整,应使用好健康码作为返校审批和进校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好本单位新版校园卡的发放等工作,对“暂缓/暂不返校”人员暂缓/暂不发放。对有异常需要监控的人员须及时通知保卫处,杜绝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员带病、带隐患进入校园。

 

徐州工程学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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